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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資格:
 (一)凡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研究所碩士班l 、2 年級之學生,申請類科、名額及修習課程詳簡章。
 (二) 前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各在75分以上或名次排列在班上前三分之一以內,且每科成績均及格者。
 (三)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
 (四)身心狀態正常,無宿疾或影響身體各部功能運作之障礙者。
 (五)畢業(男役畢)後能立即配合至本中心服務者。
 (六)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另負有服務義務者。
二、本校名額:未定。
三、活動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。
四、相關辦法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
五、請申請同學應於112年6月30日前至 Https://forms.gle/6ghfM3NfH6oADrUV9 線上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