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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    二、宗旨:提高本校僑生國語文與基本學科之學習能力,加強僑生課業研習。

    三、輔導對象:

    1. 1年級新僑生之基本學科經測驗或考查程度較差者。
    2. 2年級以上僑生基本學科不及格者。

    四、輔導科目、授課教師、上課時間(每科每週授課2小時,採實體上課):

    1. 微積分(理、工學院):林尚文老師,上課時間:星期三/12,13。
    2. 微積分(商管學院):林尚文老師,上課時間:星期四/12,13。
    3. 英文:瞿聖強老師,星期五/13,14。

    五、費用:不收任何費用。

    六、登記日期:113年2月16日(五)至2月22日(四), 每科滿6人即可開班。登記選課者,不得無故缺課。

    七、登記地點: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境外生輔導組。

    八、公告可開班課程及教室:113年2月26日(一)。

    九、上課日期:113年3月4日起至113年6月7日止,為期14週。

    說明:業務承辦人:課務組高潔茹組員,分機2204。

     

    教務長 蔡宗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