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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保障多元文化及促進文化多樣性發展,鼓勵新住民夥伴 參與社區營造及藝文推廣活動,爰辦理旨揭計畫及合作方 案徵件活動。

二、徵件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8月4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
三、徵件對象:包含新住民、新住民子女或長期關注新住民議 題之團隊及組織(提案資格詳見徵件簡章)。

四、執行地點:需位於宜蘭縣、基隆市、新北市、臺北市、桃 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及連江縣等北區九縣市區 域內。

五、徵件簡章及申請表件電子檔可至【本館網站-業務專區- 文化近用平權-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:訊息公告】 下載(https://reurl.cc/qLYGk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