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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注意:實習期間不能修習其他學分

一、申請資格:機械系在學學生,已修畢必修科目表之必修科目及本系選修至少十學分。

二、繳交資料:機械系校外實習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。

三、申請時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日(五)下午5時。申請資料請繳交至系辦(余貞儀助理)。

四、預計於12月6日(三)另以e-mail通知核准之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