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新住民第二代且為(中)低收入戶、或原住民且為(中)低收入戶、或(中)低。
(二)需就讀大學,或專科四年級(含)以上相關科系,且該科系畢業後可從事護理師、藥劑師、呼吸治療師、語言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資訊處理、醫療相關儀器維修、機電相關維運保養、工程/工務等。
(三)除大學一年級新生外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,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,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,無記過、警告、申誡等懲處紀錄。
(四)申請人需先申請政府學雜費補助,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。
(五)接受補助者於畢業後應依本院需求至指定長庚院區/仁愛醫院求職,經錄取並報到,任職該科系相關職務者,應服務年數需相對應補貼年數。
二、本校名額:未定。
三、收件期間:112年9月1日9月30日。
四、相關辦法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
五、請協助公告,申請人應112年9月30日前,備妥相關文件逕寄長庚醫療財團法人。